您当前的位置:首页 > 借贷百科 >行业资讯 >P2P行业监管首提“十原则” 要落实实名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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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两年来互联网金融的概念已经普遍被人所知,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也是飞快,而其中P2P网贷交易市场却是处在水深火热中!
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发展,目前P2P平台也呈现了高速增长。统计显示,2013年成立了150家,占总数的50%。截至今年7月,共有P2P平台约1184家,P2P行业借款人数接近19万,投资人数超44万,涵盖银行、保险等传统金融机构。
自2007年中国首批P2P平台上线以来,P2P一直处于监管真空状态,在早期,无监管意味着无所限制,P2P经历了一轮野蛮生长,然而,随着行业的壮大,问题逐渐暴露出来,无监管也意味着无序和无支持,P2P越发感觉到“没娘的孩子像根草”。
根据P2P行业门户网“网贷之家”发布的数据显示,目前,共有运营P2P平台1283家。仅今年7月,新上线的P2P网贷平台就达99家,平均每天3家。另据公开数据显示,今年上半年成交金额接近1000亿元,接近2013年全年成交金额。预计到2014年年底行业月成交额会超过300亿元,全年累计成交额将超过3000亿元。
昨日在“2014互联网金融创新与发展论坛”,银监会创新监管部主任王岩岫首次提出P2P行业监管的“十原则”,包括“投资人与融资人都要实名登记”、“P2P机构不得以自身为投资人提供担保”等原则,进一步明确监管红线。
王岩岫表示,P2P监管要遵循P2P业务本质,所谓业务的本质就是项目要一一对应,P2P机构不能持有投资者的资金,不能建立资金池,P2P不是经营资金的金融机构。
“到底是信息平台还是信用平台,怎么监管P2P,目前争论很大,其实很多P2P公司是以前民间借贷的网上化,本质上民间借贷的关联性更强。”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近日在说。
业内也一直呼吁,P2P平台应该实行门槛准入制度,不能随意搭一个网站就可以吸金,从而杜绝恶意圈钱的发生。